2021年11月29日-12月5日是我国第四个“宪法宣传周”。今年的“宪法宣传周”活动主题是“以习近平法治思想为指引,坚定不移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”。
为了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、加强宪法实施、全面推进依法治国,2014年11月1日,十二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表决通过决定,将12月4日设立为“国家宪法日”。
宪法地位
宪法是我国的根本大法,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,是保持国家统一、民族团结、经济发展、社会进步和长治久安的法律基础,是中国共产党执政兴国、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法律保证。
1.宪法是其他法律的立法基础,其他法律是宪法的具体化;
2.任何法律不得同宪法相抵触,否则无效;
3.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;
4.宪法是最高行为准则;
5.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;